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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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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作業

血液合格成品入庫

  • 接收血液成品,以電腦辦理入庫、核對無誤後簽收。

儲存方式

  1. 全血、紅血球 (儲存溫度1-6℃)
    依照血品名稱、採集量(250/500CC)、血型、效期等,整齊排列於藍色塑膠籃,於塑膠籃上標示血型、血品名稱。血型 Rh(-) 者區隔保存,並有明顯標示。 
  2. 血小板(儲存溫度20-24℃)
    依照品名、效期等,室溫震盪儲存。
  3. 血漿製品(新鮮冷凍血漿/冷凍血漿/冷凍沈澱品)(儲存溫度-18℃以下)
    依照血品、血型、效期等,裝箱儲存。

安全庫存

  1. 安全庫存
  • 全血、紅血球製品:7-10 天(含未處理血)
  • 血小板製品(傳統 + 分離術):1.5-3 天(含未處理血)
  • 其他血液成品依實際需求則訂定適當之安全庫存數量。
  • 單日安全庫存數量 = 全年轄區醫院供應量/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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