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台灣血液基金會企業工會(以下簡稱工會)於8月18日就捐血中心員工跨縣市支援所衍生之交通津貼等議題,前往台灣血液基金會辦公場所表達訴求,本會重申向來恪遵法律規定與勞動契約,與工會的溝通大門永遠敞開,期能秉持理性溝通創造雙贏局面,亦將持續提升工作同仁福利待遇,為捐血人及病患提供更完善的服務。
台灣血液基金會指出,有關工會提出部分同仁由高雄至台南上班而增加通勤時間,本會都有善意回應,除已立即修訂交通費補助辦法,並且從寬認定,相關補助標準的調整方式,包括1. 員工駕駛自用汽車或機車出勤者,交通補助由每公里新臺幣3元調整為6元。2.員工搭乘台鐵列車出勤,一律以自強號票價為補助基準;另往返出勤場所期間所衍生必要費用(轉乘大眾運輸、租用機車停車位或機車停車費等),採實支實付補貼,可檢附相關憑證辦理核銷。3. 交通費補助辦法從寬溯及自115年1月1日起適用,溯及的費用請中心主動加發差額。
另外,經查本會並沒有同仁居住地點無大眾交通工具可搭,亦沒有深夜下班後已無大眾運輸工具班次之情形,未來如有發生類似情形,本會已請各捐血中心當日主管視同仁需求及居住地點安排送返事宜;又如日前颱風接近時,本會高雄捐血中心均有補助同仁按居住地點位置選擇包括計程車在內之安全交通工具。至於台中捐血中心對於跨縣市支援的改善作法,則採固定人力支援或以招募當地或距離住家較近的優先,遇有支援作業時每公里6元油資給予補貼。
有關台灣醫療工會聯合會質疑本會115年度編列400餘萬元交通費預算之用途,本會說明,該筆預算主要作為本會公務車過路費、捐血人停車費及捐血車停車費或其他月租費用,亦將補助同仁之異地支援交通費納入該預算動支範圍。
至於工會要求把跨縣市通勤時間計入工時的訴求,台灣血液基金會強調,本會均依照勞動基準法及勞動部函釋規定,一般通勤(往返家中與固定工作場所)不計入工時;如果是屬於非上下班通勤而於上班時段之異地支援,本會均有核計工時。另外,同仁若有跨區支援情形,都依規定在「醫事人員及醫事機構線上申辦系統」進行報備支援,並經主管機關審核核准後實施。
對於工會為基層同仁爭取勞動權益,台灣血液基金會表示,本會一向秉持「共好共榮」的態度,積極營造友善、健康、安全的工作環境,近年來不斷提升員工福利、薪酬待遇及各項加給,自111年迄今共計調薪3次,另外在112年針對實施病毒核酸擴增檢驗(NAT)十周年,受血者均無輸血感染案例,114年推動擬報廢血漿再利用,以及115年6月安南血品製造所開幕,體恤同仁的辛勞,均已發給每位同仁獎勵金。明年亦將優於軍公教調薪比例,藉此營造友善職場,有效提升幸福感與人才留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