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醫療財團法人台灣血液基金會鄭重聲明
遵守工會法規定 絕未苛扣工會幹部會務假
醫療財團法人台灣血液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是屬於全民的公益團體,也是受託於全民的非營利機構,為捐血者與用血者做最完善的服務,一向遵循工會法及工會法施行細則相關規定,並尊重台灣血液基金會企業工會(以下簡稱企業工會)之權利,本會絕不會為難或干預工會活動,也不會刁難工會幹部申請會務假辦理會務。工會聲稱本會「惡意打壓工會,刻意刁難會務假」,實屬誤解,針對今(30)日上午勞動部再度召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會議,本會表示遺憾但尊重裁決結果。
按照本會與企業工會114年6月和解內容,雙方同意就會務假申請方式達成之共識,企業工會為會務假申請時,如為辦理工會法施行細則第32條第1款之會務,應於公假事由欄簡要記載並釋明事由;如為辦理同條第2、3款之會務,另應於附檔欄上傳客觀文件。另外,本會為方便工會幹部請假,113年12月起系統公假的分類新增辦理工會會務列入選項,工會幹部只要敘明會務內容並提供佐證,本會皆會依法核准會務假。
另,根據企業工會114年6月8日來函稱,工會陳姓理事因辦理勞資會議勞方代表選舉,依法請領補發一日薪資,但上開來文自陳,陳姓理事「因業務繁忙會務假用畢」,足證本會並未違法短給該員之會務假時數。
本會重視與工會之溝通協調機制,任何工會幹部所提建言或來自基層員工的聲音,本會執行長王宗曦都會傾聽並給予善意回應,無論是工會反映第一線員工外出採血工時的管控及工作分配,以及避免捐血活動時人潮過多,均已進行檢討修正,於今年8月下旬新頒布「外出捐血活動管理作業守則」,並於10中旬起由各捐血中心陸續辦理「捐血團體研習會」,避免違反勞動相關規定。
本會董事長侯勝茂自接任以來,認為員工永遠是台灣血液基金會最重要的合作夥伴,始終重視員工的福祉與職涯發展,積極營造友善職場及健康快樂的工作環境,先後於111年獲得衛福部國民健康署「健康職場」認證,及113年的1111人力銀行「幸福企業」標章。本會與工會的溝通大門永遠開啟,將持續秉持相互尊重、合作共榮的原則,就相關疑慮充分溝通,共同維護和諧的勞資關係,達到企業幸福永續經營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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