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稿】
台灣血液基金會對106年1月11日週刊報導回應聲明
106年1月11日週刊報導「擁50億資產,血液基金會遭控不當黨產」之專題報導,對於本會所屬各捐血機構有所誤解,今日回應如後。
本會為民間財團法人,遭質疑為不當黨產,完全子虛烏有。
為配合國家政策及醫療環境更加完善,自醫療法施行後,捐血事業定位為醫療保健機構,主管機關為衛生福利部;因此,由「中華捐血運動協會」捐資成立了「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捐血事業基金會」,並於79年1月1日正式成立。而後,於81年7月1日更名為「財團法人中華血液基金會」,93年10月18日再次更名為「財團法人台灣血液基金會」;96年7月行政院衛生署公告「醫療財團法人及其設立醫療機構或其他附設機構命名原則」,依規定再次更名為「醫療財團法人台灣血液基金會」,並於97年4月28日正式生效。
如上所述,台灣血液基金會是一個依醫療法成立的醫療財團法人,非政府機關,亦非政府出資捐助成立的基金會;本會接受社會各界、民間團體捐助捐血車、血袋等設備器材,特別是獅子會、扶輪社、同濟會等大型社團,以及佛光會等宗教團體,除了捐助設備外,更大力支持捐血活動;貴週刊所獲消息「基金會原始捐助來源為國民黨,應視為黨附隨組織,目前已由黨產會調查中」為無稽之談。本會成立40多年來,皆以此立場立足,所有捐供血業務均以全民醫療用血供應無虞的目標為導向。
成功推動無償捐血的國際典範。
早期的醫療用血都是由一批職業的賣血者在把持,就是俗稱的「血牛」;但對於捐血者及受血者而言,倚賴職業血牛其實是有風險的事。雖然自民國44年7月1日由紅十字會台灣省分會成立血庫管理委員會,分在台大醫院,及各地省立醫院設置血庫,號稱血液銀行;但國人觀念保守,再加上職業賣血者因為有價供應而能獲得報酬,在供需無法獲得自然平衡的狀態下,就會形成一個供應鏈。而血液買賣的行為不僅有金錢誘因,而且有違文明、傷害國家形象,也會造成道德低落;但在血液銀行無法滿足醫療用血的狀況下,只得使用血液買賣供應鏈所提供的血液,為了提高血液供應量,就會降低整體的血液品質,如果血液的供應只有利益,就會助長不法的血牛組織,擴散血液疾病,造成更多的醫療負擔。
所幸時任血庫管理委員會執行委員的季怡先生,已料得此風不可長,因而擔任開路先鋒,多方奔走,獲得一些企業、社團的支持,進而籌組捐血機構,並由當時的台灣紅十字會分會會長蔡培火先生領導,結束血液銀行20年來無法滿足醫療用血的歷史,積極推動捐血救人的觀念,將台灣血液事業帶入一個新境界,成為歷史的創造者。
為了實現無償捐血並且供應無虞的目標,在經費拮据的草創時期,包括捐血車、血庫、離心機等設備,均靠勸募捐助而得;甚至連採血人員也難以召募,有時還需要請三軍總醫院、榮民總醫院支援人員採血。民風未開,加上中國人傳統觀念使然-「血液是何等寶貴之物,怎麼可以捐出去?」的想法,捐血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外出宣導及勸募時,可謂挑戰重重。
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也呼籲世界各國推動自願無償捐血運動,以各國自給自足達成醫療用血捐供平衡,當時本會各捐血中心在社會各界善心人士發起贊助紛紛成立,鼓吹自願無償捐血,篳路藍縷,無數前輩投入龐大心血,克服困難,如今全台已有7百多萬人來本會捐過血,每年國民捐血率高居世界之冠,是所有捐血人的無私奉獻,亦為國家爭取文明的形象。但是本會僅是配合國家政策,依法推動符合普世文明價值的捐血機構,並無特權亦無能力運用政府力量去壟斷血源,依據醫療法,只要是合法的醫療機構均能依規定辦理捐血活動,事實上,現在仍有少數醫院自行募集捐血。
回顧過去幾年,曾發生過的災難事件,包括空難、氣爆、塵爆、登革熱、震災等,在醫療用血需求上,全台各捐血中心互相調度支援,我們都百分之百的發揮了救難功能,這是台灣血液基金會長久以來建立的機制,非各地區醫院自行募集或是靠政府公權行為能做到,在大規模用血或緊急事變時,我們完全可以動員及充分供應到各地。
台灣血液基金會各項運作一切是透明的及公開的。
自90年始,配合國血國用衛生政策,本會董事會組成即有一定比例之政府人員,俾助落實國血國用政策之推動;目前台灣血液基金會的董事會組成包括4位由政府指派的董事,包括(蔡森田,衛福部常務次長、王宗曦,衛福部主任秘書、周志浩,衛福部疾管署署長、姜郁美,衛福部食藥署署長)及9位民間董事;當中包括5位醫師(董事長葉金川、副董事長張上淳,台大醫學院院長、羅光瑞,國家衛生研究院諮詢委員、戴東原,台北仁濟院總院院長、侯勝茂,新光醫院院長)、1位藥師(王鏡山)、1位醫管專家(楊漢湶,台灣醫院協會理事長),餘為捐血人、捐血團體代表(吳伯雄,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榮譽總會長,佛光會為本會重要的捐血團體、許明財,績優捐血人,捐血146次)。台灣血液基金會的運作一切是透明的及公開的,且均依法接受政府的監督及指導。
自79年基金會成立以來,歷任董事長包括郭驥(79.01.01~82.12.31)、魏火曜(83.01.01~86.12.31)、林國信(87.01.01~102.02.11)、胡惠德(102.03.08~102.12.31)、葉金川(103.01.01~迄今),均為熱心公益及醫療領域學者專家,無關黨政色彩;其對於帶領台灣血液事業的從無到有,在民風未開的社會上到處奔走,進行大規模的社會運動推行,以及台灣醫療用血的不虞匱乏這樣的任務及使命,均勞心勞力,實有不可磨滅的貢獻。
資產為捐供血作業場所、設備,此為台灣血液基金會永續經營之必要。
關於本會擁有自有房舍19處乙事,自81年起,本會即依行政院衛生署建議,為配合國家醫療政策、加強血液科技研究、提高醫療用血功能暨輸血安全,應建立獨立自有辦公作業場所,以利發展台灣血液事業;又按81年醫療法第30條第1項規定:「財團法人醫療機構,應有足以購置所需建築基地、房舍及必要設備之設立基金;其已有之土地、房舍合於設立醫療機構之用者,得抵充部分設立基金。」係指本會之房舍,應不得以租用方式使用,故本會始規劃近程、中程、遠程計畫,該項規定雖於日後刪除,但本會為專業醫療機構,每日處理大量血品,對於儀器設備的維護及作業環境的品質要求,其特殊醫療屬性應具備自有房舍建置捐供血作業場所為宜,也才能符合國家要求,捐血機構需符合PIC/S GMP相關規定,自有作業場所對於血品品質及流程、作業規範的高規控管,是不可或缺的;本會資產多數為捐血中心、捐血站、捐血室、捐血車等硬體設施,以及採血、檢驗設備儀器,且不斷改善相關設備及服務捐血人;此均為永續及穩定捐供血之必要。
民眾愛心不浪費,本會珍惜每一分收入。
對於週刊報導「知情人士指出,台灣血液基金會雖是無償取得捐血人血液,但在提供給醫療院所血液時,每袋250C.C.血液,會收取約600元至1000元不等的『材料費』,2015年收入的35億元中,就有逾98%是來自血液材料費,共34億200萬餘元。」亦為斷章取義之論。
(一)關於工本材料費
本會是一個財務自給自足的血液事業機構,未收取任何政府補助,經費來源主要來自血液「工本材料費」。所謂「工本材料費」是指一袋血液從護理人員採血開始,經過檢驗、血液成分分離、品管、保存,一直到供應醫療院所給病人輸用,整個過程必要的處理費用;再加上血袋耗材、檢驗試劑、醫療器材、血液貯存冷凍藏設備、捐供血車輛、作業場所、宣傳企劃、資訊、人事,及管理維護等費用。
因此,由捐血人捐出的血液是「無償」的,經必要的處理後,供給病人輸用,本會收取必要之工本材料費,這項處理血液必要的工本材料費由衛生福利部核定,血液工本材料費的收入是維持捐血機構正常運作必要的經費來源。
台灣血液基金會所提供的各項血品,即使隨著檢驗項目的增加,自民國72年後即未曾調整過。目前實施之檢驗項目,包括ABO血型檢驗、Rh血型檢驗、紅血球異體抗體篩檢、梅毒血清檢驗(STS)、血清轉胺酶檢驗(ALT)、B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檢驗(HBsAg)、C型肝炎病毒抗體檢驗(Anti-HCV)、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抗體檢驗(Anti-HIV)、人類嗜T淋巴球病毒抗體檢驗(Anti-HTLV)以及病毒核酸試驗(NAT)等;其檢驗費用依健保給付總額之點數應為1620點,但以全血為例,本會給付僅575點,完全不可能因為血品而圖利。
◎血液工本材料費一覽表如下:(費用均張貼於各捐血地點,完全透明公開。)
項 目 |
工本材料費(元/每單位) |
紅血球濃厚液 |
475 |
血小板濃厚液 |
300 |
新鮮冷凍血漿 |
300 |
冷凍血漿 |
200 |
全血 |
575 |
(二)台灣血品工本材料費與他國比較
以紅血球濃厚液為例,台灣健保支付費用與其他國家地區相較,並不高昂,這是全民醫療福址,也是我們共同努力的成果。
|
台灣 |
大陸 |
美國 |
英國 |
馬來西亞 |
印度 |
澳洲 |
紅血球
(250ml工本材料費) |
台幣 |
人民幣 |
相對倍數 |
美元 |
相對倍數 |
英鎊 |
相對倍數 |
馬來幣 |
相對倍數 |
盧比 |
相對倍數 |
澳幣 |
相對倍數 |
475 |
210 |
2.1 |
210 |
7.1 |
121.85 |
5.2 |
160 |
2.6 |
710 |
1.5 |
401 |
9.9 |
◎相對倍數:各國紅血球工本材料費換算成等體積(250ml)之台幣費用/台灣紅血球價格
◎以上各國地區血品價格均自其網站公告資訊搜尋所得。
針對網路團體所提出的不實攻訐,台灣血液基金會的立場及說明如前開所述;但除此之外,台灣血液基金會是一個專業團隊,一直致力於台灣醫療用血的安全及供需平衡,提供患者更高品質、更安全的血液輸用,責無旁貸,對於血液調度及血源募集,我們所有員工都不遺餘力,全心投入。
我們也不斷的自我要求及向上提昇,絕非週刊所述「不見積極提升設備水準」,除了研發,我們一直向世界其他國家學習,在捐供血事業領域也一步步邁向更先進國家之列;在血液相關作業管理層面來看,除了高規格檢驗,再加上各種成本管控,台灣的血品費用在世界各國中可算相當低,效能亦名列前茅,他國紛向台灣學習,如下表:
◎各國效能分析表
國家 |
台灣 |
日本 |
韓國 |
英國 |
澳洲 |
荷蘭 |
紐西蘭 |
捐血次數 |
176萬 |
499萬 |
290萬 |
180萬 |
130-140萬 |
75.5萬 |
12萬 |
員工數(人) |
1236 |
6450 |
2066 |
4830 |
3800 |
2880 |
560 |
效 能 |
1424 |
774 |
1404 |
372 |
368 |
262 |
214 |
註:效能:捐血量/員工數;以上各國資訊均自網站公告取得。
我們也要再次呼籲民眾及捐血人,本會財務公開,歡迎各界任何指教,但不容個別媒體污蔑造謠;任何批評指教,我們都虛心接受,唯有不實謠言及打擊,是我們力當加以澄清,讓民眾、捐血人瞭解事實、發揮愛心,持續捐血,才能避免傷病患者缺血危及生命。
台灣捐血機構不是任何黨政資產,是全民的資產,是全民社會運動及無私奉獻的成果;若因不當言論訴求或挑撥,造成需血療疾患者無血可用,損及個人健康,甚或影響整個家庭,相信都是大家所不樂見。
相關訊息:衛福部新聞稿
【發稿單位】106-01-11
醫療財團法人台灣血液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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