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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血小叮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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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檔單位:新竹捐血中心


如果您有以下情形請千萬不要捐血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請勿捐血,因為所捐血液可能使受血者感染愛滋病。

1.懷疑自己感染愛滋病者。

2.靜脈注射藥物成癮、男性間性行為及長期使用血液製劑者。

3.二年內曾與可能感染愛滋病毒者發生性行為者。

4.一年內曾從事危險性行為或曾罹患性病(梅毒、淋病、披衣菌、生殖器皰疹、軟性下疳、尖型濕疣等)者。

5.曾有吸毒或慢性酒精中毒者。

6.曾從事性工作者。

7.曾為愛滋病患者。

8.愛滋病毒抗體檢驗確認呈陽性反應者。

 

Y若您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請暫時不要捐血。

1.感冒正在治療中。

2.曾在72小時內拔牙。

3.曾在5天內服用含Aspirin類藥物。

4.懷孕中或產後(含流產)6個月以內。

5.大手術未滿1年或1年內曾接受輸血。

6.一年內刺青者(包含紋身、紋眉)。

7.B型肝炎、C型肝炎病患或帶原者。

8.一年內曾出國到瘧疾疫區,或自西尼羅病毒流行區離境日起未滿一個月者。

 

最後更新時間:2011/5/17 下午 06: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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